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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师一优活动”方案

时间:
2019-03-01 12:05:42
作者:
刘老师
阅读:
来源:
云南教师资格证报名
  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一师一优课”“一师一优活动”(以下简称活动),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增强教师对信息技术手段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建设一支善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骨干教师队伍,使每堂课都有一位引领本地本校信息技术应用的名师和在本地本校起示范作用的精品课程,以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共享,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合理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

  二、活动组织

  活动由州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教科所、电教室、人事科共同组织实施。

  (一)州级职责分工。基础教育科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教科所按照评选参考标准要求,严格推荐程序,公开透明地做好“优课”的指导、评选、推荐工作;电教室做好条件保障工作,及时汇总上报信息,为拍摄“优课”“优活动”提供服务;人事科做好与“优课”“优活动”有关的职称评定、评优评先、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

  (二)县(市)级教育局职责分工。各县(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一师一优课”“一师一优”活动,总结2017年活动经验和成果,统筹制订活动方案,落实开展活动所需的各项经费;协调各相关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中小学校和广大教师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基教教育部门做好统筹规划和督导;教研部门要按照《“优课”评选参考标准》(附件1)和《“一师一优活动”评选参考标准》(附件2)要求,为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转变教学方式、创新教学方法、改变课堂教学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帮助教师总结凝练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的优秀案例和创新模式,做好“优课”评选推荐工作;电教部门要做好活动的相关条件保障工作,按照《“一师一优课”“一师一优”视频拍摄制作技术标准》(附件3)要求,在学校和教师创建“优课”“优活动”的过程中及时提供技术和资源支持。

  三、活动要求

  (一)活动范围

  主要面向全州所有的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和普通高中等),各年级各学科的教师均参加。网络和多媒体资源较少、覆盖率较低的县(区),由当地教育局统筹、协调资源,尽量扩大活动范围,确保完成教师“晒课”和“优课”推荐评选任务。

  (二)版本要求

  “晒课”教材的版本为经教育部审定中小学教材,以教育部公布的2018年度教学用书目录为准。

  综合实践课程以专题形式进行“晒课”和评审,小学和初中信息技术学科纳入综合实践课程范畴。新增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家庭教育等内容,以主题分类方式进行“晒课”和评审。

  (三)“晒课”节点

  为尽快形成系列化优质资源,鼓励教师在无部级、省级“优课”课例的节点下“晒课”,国家平台上省级“优课”课例总数超过5堂的节点不再开放“晒课”。

  (四)“晒课”内容

  中小学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课堂教学的完整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可选,拟参加教育部“优课”征集的为必选)和评测练习(可选)等。鼓励中小学教师上传课堂实录,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完整过程(最低不少于30分钟),画面清晰。

  “晒课”内容须符合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理念和要求,体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性质和特点的融合,注重展现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问题。

  除民族语文、外语课程外,其他课程“晒课”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师所提交的内容须为本人教学实践中所产生的内容,不得冒名顶替,杜绝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

  (五)晒课时间

  1.“一师一优课”本年度晒课采取按学段分阶段传课的方式,不同学段课程上传时间安排如下:

  小学1-3年级:3月16日一5月31日;

  小学4-6年级:3月16日一4月30日;

  初中:4月1日一6月30日;

  高中:6月1日一8月15日;

  国家平台将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当天关闭“晒课”通道,请务必按照“晒课”规定时间节点在国家平台及时上传“优课”。

  2.“一师一优活动”本年度幼儿园上传“优活动”时间为4月1日~8月15日。请于8月15日前完成“优活动”上传工作。上传至云南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

  四、活动方式

  活动方式主要包括教师网上“晒课”、上传“优活动”与“优课”征集两个阶段。

  (一)网上“晒课”

  各地组织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国家平台(和云南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此平台为整合后的新平台)登录,利用平台提供的“晒课”功能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两个平台都需要完成“注册”和“晒课”的工作。若已注册过国家平台的教师,直接用原账号和密码登录“晒课”即可。因云南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新旧平台整合,原先通过老平台()登录跳转国家平台“晒课的中小学教师必须重新注册上传“优课”,而通过新平台(登录的幼儿园教师直接用原账号和密码登录上传“优活动”即可。

  每个县(区)参加晒课的教师应该不少于教师数的30%。为扩大宣传,为将来的推广应用打下基础,没有在国家平台和云南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的教师,无论是否参加晒课,都必须完成注册工作。

  (二)评选“优课”“优活动”

  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采取县(区)、市、省级和教育部分级评选的方式,对各学段各学科的“优课”开展逐级推荐(须在国家平台完成推荐确认)。为避免国家平台因教师集中上传“优课”而导致的网络拥堵,各地要加快工作进度,尽早完成“优课”的逐级推荐、报送工作。

  各县(区)依据本地“晒课”情况,做好“优课”的评选、推荐工作。中小学省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云岭教学名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每人必须录制、上传1节“优课”;各县(区)教育局须按市教育局下达的应推选优课的数量(附件4)完成推荐任务。各县(区)教育局依据各地实际情况,将任务分解至各学校;市直学校上报的“优课”由古城区教育局直接推荐至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进行评选、推荐工作。

  为鼓励广泛参与,每个县(市)原则上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每个版本每堂课推荐1个“优课”参与推荐评选,同一教师原则上只推荐1堂“优课”。请各地各校参与“晒课”的教师按需做好备份,在部级“优课”遴选结束后,未被评为省级“优课”及部级“优课”的,国家平台将会逐步移除。

  因学前教育“一师一优活动”是我省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组织开展的活动,所以参与活动的幼儿园教师只需在云南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http:/www.yneduyun.cn/ )注册、登录、上传“优活动”,无需在国家平台上注册。省教育厅对幼儿园“优活动”的任务安排是:省一级一等幼儿园录制、上传集体教育活动2个,另可自选教育活动1个;省一级二等幼儿园录制、上传集体教育活动1个。

  (三)名师评选

  对逐级推荐、评选出的中小学“优课”教师,将分别授予县(区)级、市级和省级“优课名师”称号,并在职称评审、评优时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市教科所组织专家对幼儿园上传的“优活动”进行评选,对市级“优活动”的授课教师给予市级“优活动名师”称号,并推荐、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对被评为省级“优活动”的授课教师授予省级“优活动名师”称号。

  五、应用推广

  各地要组织广大中小学教师开展看“优课”“优活动”、学“优课”“优活动”,认真学习借鉴各级“优课”成果。要在教研活动中将“优课”“优活动”观摩作为重要内容,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要将“优课”“优活动”优秀案例纳入本地区教师培训资源,鼓励师范院校利用“优课”“优活动”开展案例教学。

  六、进度安排

  (一)8月15日前,各地按学段分阶段完成“晒课”任务。

  (二)8月31日前,各县(区)教育局完成县级“优课”的评选、推荐工作。

  (三)9月10日前,由教科所牵头组成专家组,通过“晒课”平台,根据“优课”评选参考标准,结合各县(区)、学校晒课情况,从各县(区)上报的的“优课”中评选出市级“优课”,完成市级“优课”的推荐评选工作。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州教育局基教科联系人:李静 联系电话:0887-8225350 电子邮箱:105567344@qq.com

  2.州教育局教科所联系人:李文明 联系电话:0887-8227338电子邮箱:85301045@qq.com

  3.州教育局电教室联系人:徐灿梅 联系电话:0887-8222063电子邮箱:96498079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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