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师一优活动”的通知
- 时间:
- 2019-03-01 12:05:09
- 作者:
- 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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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云南教师资格证报名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师一优活动”的通知》(云教发〔2018〕23号)精神,为切实发挥学校、教师的主体作用,促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融合创新,推动信息化教学常态化应用,现结合我州实际,将《迪庆州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师一优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县(市)各学校要充分认识该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活动作为推进本地区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抓手,认真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在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活动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按时完成注册、“晒课”、逐级评审、推荐“优课”“优活动”等各项任务,避免因未及时上传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而错失参与部级“优课”评选的机会。
二、各县(区)教育局要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把关,优中选优,使所推荐“优课”“优活动”具有典型和示范意义。要把握好政治方向,坚持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相统一。要严格推荐程序,坚持公开透明,保障公平公正。
三、各县(市)、各学校要继续组织开展教师注册工作。目前还未在国家平台注册的教师,必须100%完成注册工作。2018年所有职称晋级的教师每人必须录制、上传至少1节“优课”,没有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传优课的教师,在本年度不得参与“评优评先”活动,并直接与教师职称评定挂钩。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各学校参与此项活动的情况将作为2018年考核的重要指标,直接影响学校该年度绩效考核。
四、各县市要组织广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开展看“优课”“优活动”、学“优课”“优活动”,认真学习借鉴市级、省级、部级“优课”成果,宣传和推广“优课”“优活动”征集成果,充分发挥“优课”“优活动”效益。要在教研活动中将“优课”观摩作为重要内容,促进教师专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