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兰坪县2018-2019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公告
- 时间:
- 2019-02-28 11:48:28
- 作者:
- 刘老师
- 阅读:
- 来源:
- 云南教师资格证报名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开展云南省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云教发〔2018〕10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兰坪县2018-2019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名额
兰坪县2018年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名额为10人。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1.招募对象为县内外退休的优秀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
2.年龄一般在65(含)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支教期间的课堂教学和其它教育教学工作,并能适应设岗乡镇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3.政治可靠、师德师风高尚、爱岗敬业、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教师专业特长符合招募岗位要求,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4.讲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三、岗位职责
招募的讲学教师以课堂教学为主,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考核合格的经受援学校及讲学教师双方同意,报上级批准后可连续讲学。拟招募讲学教师与县教育局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招募程序及要求
1.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2.具体程序为:公布需求—自愿报名—资格审核或遴选—公示公布—签订协议—上岗任教。
3.遴选方式:按岗位择优遴选。同一岗位按职称、获奖及荣誉、年龄等条件依次择优选用(职称级别高、获奖及荣誉等级高或次数多、年龄小的优先),招满为止。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0日至8月28日。
2.报名地点:兰坪县教育局人事股。
六、报名所需资料
1.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聘任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身份证、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近6个月的体检报告,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工作期间获奖的各种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县教育局提供的《银龄奖学计划讲学教师申请表》一式三份,附照片。
5.原则上讲学教师的任教学段及学科、专长要与受援学校岗位学科需求一致。
七、实施范围和具体岗位
实施范围:兰坪县乡镇义务教育学校。
具体岗位:全县共10个岗位。兔峨中学语文、英语学科各1人;营盘中学英语学科1人;石登中学语文、美术学科各1人;石登中心完小小学语文、数学学科各1人;中排中学数学、物理学科各1人;中排中心完小小学语文学科1人。
八、保障措施
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讲学教师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按照年人均2万元标准拨付,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
九、招募上岗
1.确定招募人选。根据岗位数和报名提供的相关资料,确定招募名单,并通过怒江州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2.签订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服务协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拟招募教师人选上报审批,经省教育厅审核确定后,拟招募教师与县教育局签订《兰坪县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服务协议》,办理相关招募手续。
十、相关要求
1.报名人员对本人所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不符合招募对象、条件或证件材料有虚假、不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2.因报名时所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3.超过本公告规定报名时间的不再受理。
十一、其他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公告由兰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应招募者请关注怒江州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的有关招募事宜公告或通知。
咨询单位:兰坪县教育局人事股
咨询电话: 0886—3215664